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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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经理收钱19万获刑5年半
听到判决结果被告人当场流泪
通讯员 王伦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2月22日,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部副经理陈某被永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听到结果,陈某当场潸然泪下。
  几年前,陈某作为人才被报喜鸟公司引进。刚进公司那会,陈某努力工作,表现出色,很快获得了公司的青睐并被委以重任——担任公司采购部副经理一职。
  担任公司要职后,陈某在采购业务中与其他业务单位接触的机会更多,遇到的诱惑也越来越多。2005年12月14日,浙江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向陈某抛出了的一笔“好处费”。初次收了“外快”后,陈某还觉得有些不踏实,但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陈某变得心安理得了。此后,抱着“谁给好处,就给谁订单”的采购宗旨,陈某原先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陈某先后接受浙江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好处费1.3万元;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先后收受上海某商贸有限公司好处费4万元;2007年8月1日收受温州一葡萄酒行好处费4万元;2007年2月到5月分3次收受南京某户外传媒公司好处费2.5万余元;2007年4月收受温州某贸易公司7000元;2007年3月16日,某科技公司杭州办事处负责人刘某给好处费1.5万元……直至东窗事发,陈某先后收受他人贿赂的人民币19.3万余元。
  19万余元的贿赂,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被贪念葬送前程的陈某流下了泪水。那时,他对这两组数字有了全面而清醒的认识。